社会主义法制里的三个至上是什么

【社会主义法制里的三个至上是什么】

社会主义法制里的三个至上是什么

文章插图
三个至上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 , 保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 以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 , 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履行好司法职能的重要观点 , 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 因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