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和正文的效力一样吗


附件和正文的效力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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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和正文的效力一样吗】附件和正文的效力一样 。如果是计划安排,工作分工,时间表路线图之类,或是转发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等等,属于正文的细化深化类的附件,具有同等效率 。还有的附件是为了说明某个问题或者是参阅某种做法,属于参阅参考类的,不具有相应效力,只是参考 。
附件格式正确的是:附件:关于同意成立XX汽车城管理委员会的复函 。《国家标准》中“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其实意指不加书名号 。在正文中出现一般引用过附件的名称,正文引用是要加书名号并且要加发文号(如A),因此,附件不需要加文号重复 。附件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字,编排于发文字号下空一行的位置,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
附件说明其实就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公文正文中的一些内容,比如图表、名单等,如果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隔断公文前后的联系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太影响阅读 。所以需将此类内容从公文正文中抽出来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即附件 。
如果公文存在两个以上附件,需要在公文正文后标注附件的序号和名称 。如有附件,在书写文书时,需要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说明的格式较为繁琐,大家在学习时建议对照相关标准公文文件进行准确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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