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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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处以多少罚款不重要 , 而重要的是:此条款是GSP管理条例和药品管理里法里面很重要的一项 。在GSP管理条例中 , 此项是一个重点项 , 按归照GSP管理条例及药品管理法 , 违反一个重点项可以不通过GSP认证 , 而药品管理法规定 ,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两证一照”(即《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GSP证》、《营业执照》) , 否则该企业是一个不合法的企业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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