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人社6号文件《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2017豫人社6号文件《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鼓励公务员善于担当、敢于负责,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尽职尽责、廉政勤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全省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平时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平时考核,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第三条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第四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机关考核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

2017豫人社6号文件《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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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
参考资料来源:安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首页-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核规定
【2017豫人社6号文件《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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