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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 , 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 , 应当参照约定之 。
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 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7和18条 。
另外 , 滞纳金与利息的性质不同 , 可以另行约定欠款滞纳金 。
【工程合同欠款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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