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具体怎么实施


离婚冷静期制度具体怎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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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冷却期、审查、登记(证明)五个步骤 。冷却期部分,双方当事人在冷却期届满后30日内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
2、此外,《通知》还明确,根据《民法典》规定,“以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解除婚姻的申请 。
3、通知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在30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关文件,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主管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平静期届满后30日内,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双方当事人未到齐的,应当离婚登记申请被视为撤回 。

【离婚冷静期制度具体怎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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