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并网发电的最新政策

电网新政为光伏行业注入活力
国家电网公司规定 , 从2012年11月1日起 , 对适用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系统接入方案制订、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 , 不收取费用 。同时 ,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的富余电量 , 国家电网公司将按照有关政策全额收购 。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表示 , 国家电网在此时出台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 , 表明了政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态度 , 给困境中的我国光伏企业带来了信心 。各地电网公司已正式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申请 。
业界忧虑光伏并网政策执行力
国家电网公司承诺全部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为45个工作日 。“在这一政策出台后 , 相关企业就会采取行动找电网企业申请并网 , 在这一过程中 , 政策是不是贯彻下来了 , 并网是否依然碰壁 , 这些都还需要继续盯下去 。”南昌大学太阳能光伏学院院长周浪说 。
同时 , 国家电网公司还规定 , 电网企业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 , 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 ,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对此 ,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 , 国家针对光伏发电项目已出台了设计标准和施工标准 , 但对并网验收却没有明确的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 但是到底什么标准 , 现在还说不清楚 。”
国家电网在政策中提出要变以往的装机补贴为度电补贴 。曾少军表示 , 这一调整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 , 但在具体结算方法上还不尽合理 。“按照政策 , 我们上、下网电量将分开结算 , 光伏发电业主给电网卖电的电价和从电网买电的电价不同 ,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
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完善运作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 , 业内人士认为 ,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 确保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能够执行到位 , 并建立起完善的商业化运作模式 。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 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 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 ,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 , 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 。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 , 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 , 优化能源供应方式 , 促进节能减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 ,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 , 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 , 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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