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以后检察院传唤会做哪些


取保候审后以后检察院传唤会做哪些

文章插图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进行传唤 , 而且在传讯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到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 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 , 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 , 已交纳保证金的 , 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 并且区别情形 ,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 , 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 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 需要予以逮捕的 ,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进行传唤 ,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 , 公检法三家单位传唤的 , 犯罪嫌疑人应当随传随到 , 被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相关义务规定 。
扩展资料: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 , 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 , 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 , 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 , 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 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
【取保候审后以后检察院传唤会做哪些】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 , 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 , 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 , 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 , 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 , 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 。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 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