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校电话

杭州交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校电话:56371921/56371919;
地址:下城区香积寺路白石巷1号;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校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八十五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时 , 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 , 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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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 ,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 , 记分予以清除 , 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 , 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 , 也不接受考试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 , 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 , 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公安局-换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服务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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