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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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是主权在民、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和责任内阁制 。二、具体而言:1、主权在民:《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这都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 。2、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临时约法》规定: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这体现了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原则 。3、责任内阁制: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临时约法》特别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 。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三、延伸介绍: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 。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开始施行,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为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 。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这部约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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