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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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超过二十三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叫晚育 。如果你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 , 但放弃再生育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指标 , 产假可达到一百八十天 。如果你符合条件再生育 , 你也希望再生一个 , 不领取独生子女证 , 产假可能就只有四个半月(顺产和剖产不一样) 。生育保险只能在购买地报销 , 也就是在晋江报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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