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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贷款的办理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 , 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由于贷款尚未还清 , 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 。基于不动产特性 , 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 , 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一般原则为 , 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 , 剩余贷款部分 , 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 , 减去剩余贷款 , 剩下的均分 , 谁想分到房子 , 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 协商不成的 , 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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