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规定科举的命范围是


【明朝规定科举的命范围是】明代科举规定只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允许考生发挥个人见解,以达到严格控制士人思想的目的 。
科举、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 。因采用分科选士的方法,故称科举 。要提拔学者,原则上允许“自我提拔” 。不一定要部长或州长特别推荐 。这是科举制度最重要的特点,也是与科举制度最根本的区别 。科举制度改进了以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了血缘的世袭关系和宗族的垄断;“朝堂是田舍郎,皇殿是黄昏升” 。一些中下层有能力的学者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华的机会 。但是到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都严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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