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孝道制度


明代的孝道制度如下:
在中国古代,它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丧服的等级来表示亲属的范围和亲属之间的距离 。分为三年役、崔子役一年、贡献大役九个月、贡献小役五个月、绗缝役三个月,故称“五服” 。
【明代孝道制度】明朝洪武七年定制,儿子被父母砍了三年 。清空系统 。媳妇是我舅舅,老婆是我老公,都砍了三年了 。明朝以后,丈夫是他的妻子,儿子是他的母亲和已婚母亲,崔子在位 。在吴明的第七年,长子和所有的儿子都被任命为崔子的幕僚时期的妃子 。职员时期意味着要拄一年拐杖,这是特别悲伤的表现 。私生子被砍三年做生母,清朝也一样 。房间里的爷爷奶奶,叔叔和父母,阿姨,姐妹,兄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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