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21日,国务院通知,撤销汉中地区以及县级汉中市,改设为地级汉中市,6月6日,正式对外办公,7月18日,庆祝召开地区级汉中市成立大会 。原县级汉中市改为汉台区(县级) 。
2017年8月2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汉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7]10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汉中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陕政函[2017]170号]),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 。
南郑设区后,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
参考资料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