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中人退休有警衔津贴吗 有的话是多少呢你知道吗( 二 )


退休人民警察为公安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应当将退休与否作为是否享受警衔津贴的依据,否则会严重伤害退休人民警察的感情 。每一位工作到退休年龄的人民警察,都曾在警察岗位上辛勤奉献,尤其是国家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顾不上家庭、子女,在警察待遇较低时他们没有半句怨言,没有怠慢任何工作,当国家有条件有能力来提高警察待遇时,他们却退休了,如果因为他们退休而将无法享受警衔津贴,这代表了什么?他们不曾存在过?国家通常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提高,难道退休的人民警察不应该享受这一权利?
本次警衔工资调整,基数和级差都较大,与原来享受的警衔津贴有很大的差别,退休民警若无法享受到调整后的利益,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会很大 。1993年至1994年初次实行警衔津贴时,每个级别都是每月54元,1995年开始按警衔级别发放,共13级,最高123元,最低64元 。2006年再次调整,级数没变,最高313元,最低155元 。前两次调整,基数低,级差小,完全是象征性的补贴,因此也很难显示出不同警衔之间的津贴差别 。本次调整,警衔津贴已改为警衔工资,虽然级为13级,但基数与级差已经非常明显,最高总警监为2250元,最低二级警员为560元,相差1690元 。同级别中,以二级警督为例,2007年调整后的津贴为223元,此次调整后为1100元,提高了827元,增加了原警衔津贴的3.7倍 。如此幅度的调整,对一个退休警察来讲,不可谓利益不大 。这么大的利益,却因为退休而无法享受,对大多数退休人民警察来讲,都会是一种难言的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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