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具体受理经办人应当核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补齐,并在验收前1至2天告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两名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穿制式警服,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和执法记录仪;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流程】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者提出问题时,参加验收的消防机构应当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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