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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 , 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民法总则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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