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农村中的房屋有效条件有哪些


买卖农村中的房屋有效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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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 , 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 。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 , 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 , 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 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 , 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 , 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这是必经程序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
【买卖农村中的房屋有效条件有哪些】【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 , 再申请宅基地的 , 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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