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的结局


我爸是李刚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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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一案判决已经下来 。肇事人李一帆(李启铭?是有一个为化名还是怎样?)案判决结果: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 。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伤者五万 。李一帆被实习单位开除,李刚被调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长 。疑诬陷死者的同学张晶晶已经给河北大学及保定公安局北市区分局软禁在医院,禁止媒体采访人员采访 。--------------------------------------------------------------------------------- 我孤陋寡闻,头一次见到“监外执行”这种判罚 。百度百科解释如下: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和谐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依据这三条标准,对于李一帆我们可以作如下猜测: 1. 李一帆得了严重疾病,且不可能再有社会危险性,更不会自伤自残; 2. 李一帆双性恋且女扮男装,在“去找他女朋友”的路上撞死了人,同时又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 李一帆目前生活不能自理 。无论哪一种,我们祝福李一帆 。最高法院的法盲院长王胜俊两年前谈到死刑的量刑标准时曾指出,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标准 。这次围观群众纷纷表示说,估计重判不了 。果然,人民群众的感觉又得到了法律的应验
【我爸是李刚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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