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硕士学位申请书范文


硕士学位申请书范文(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研究生、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我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在《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校研〔2020〕1号)基础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分批开展学位授予,顺延有关工作时限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尽可能降低疫情防控形势对学位授予造成的影响,学校决定顺延有关工作时限,分批次开展本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如下:
1.对于本学期能够按照学校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将按计划于6月中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为了确保学位申请者及时获得学位,请各学院、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把握好各个环节的时间 。建议主要工作环节的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4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含复检);
4月15日前学位论文提交外审(指通过教育部平台进行送审人员),学院送审的最迟时间可自行掌握;
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6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6月15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拟授学位名单 。
2.对于学位论文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学校将于8月中下旬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建议主要工作环节的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6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含复检);
6月15日前学位论文需提交外审(指通过教育部平台进行送审人员),学院送审的最迟时间可自行掌握;
7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8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8月15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拟授学位名单 。
二、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1.疫情防控期间,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送审等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第三方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在线开展相关工作,避免人员接触,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
2.对于按规定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的学位论文,将按照学院随时提交,研究生院随时在线送审的原则进行 。学院自行送审论文也建议按此原则执行 。
3.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位论文统一送审要求,评阅送审单位及专家信息必须严格对学位申请人及导师保密,坚决禁止导师自行组织论文评阅,一经发现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充分的送审方案,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论文送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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