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追诉期多少天


交通死亡追诉期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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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 , 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 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 ,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
因此 , 发生交通事故后 , 如当时有财产损害发生 , 应从此时开始在三年内起诉 , 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 。
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 , 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 。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 , 将得不到法院保护 , 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

【交通死亡追诉期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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