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
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
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
【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方式是什么】
推荐阅读
- 什么人不能办理健康证
- 机场怎么办理托运 机场办理托运的步骤
- 医保卡挂失怎么做 医保卡在哪里办理
- 新车交强险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 公司注销后商标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商标如何办理转让
- 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条件
- 危房加固要办手续吗 农村危房加固整修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 怎么办理托运行李 如何办理行李托运
- 如何办理通行证 需要什么资料
- 卖商品房需什么手续 你知道要办理哪些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