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岗位职责内容 产品部门的职责和制度( 二 )


第4章 研发调研与分析
第10条 调研范围 。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5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
第11条 调研内容 。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
第12条 可行性分析内容 。
1.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
3.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等) 。
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第5章 新产品研发与试制
第13条 研发与试制要求 。
1.新产品研发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产品研发部人员进行研发和试制 。
2.经过小批量试制、试销,稳定工艺、完善工装和检测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
第14条 研发标准 。
1.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设计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标准 。
2.新产品定型投产前必须通过标准化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投产 。
第15条 试制 。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
1.样品试制 。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 。此阶段应完全在产品研发部进行 。
2.小批量试制 。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以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 。此阶段以研究所支持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
第6章 新产品鉴定
第16条 新产品鉴定 。
1.新产品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和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客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
2.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产品研发部方可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
第17条 鉴定的类别 。
1.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跨流程进行 。
2.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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