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查出艾滋被辞退具体情况是什么?

近日 , 四川内江疑似艾滋病感染者谢鹏(化名)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在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 , 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现场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 被告内江某公司支付原告谢鹏6.3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发此前的工资(二倍计算) 。加上此前劳动仲裁委裁决被告支付的工资 , 调解协议总价值逾17万元 。
对此结果 , 谢鹏表示非常满意 , 目前他已经回到公司继续上班 。
起因
HIV抗体成阳性刚入职小伙被迫“养病”
2017年4月7日 , 谢鹏以入职招聘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内江市某公司 , 入职一个多月后 , 单位组织体检 。对未来满怀期待的谢鹏没想到 , 这成了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
“当时体检结果出来后 , 医生告诉我 , 我的HIV抗体检测成阳性 。”谢鹏说 , 当时自己就懵了 , 但抱着怀疑的心理 , 他提出了复检 , 而后就是一段漫长的等待 。6月9日 , 谢鹏突然收到了公司的通知 , “部门主任跟我谈话说因为你入职体检不合格 , 回家好好‘养病’吧” , 谢鹏回忆道 , 当时自己真的很绝望 。

因查出艾滋被辞退具体情况是什么?

文章插图
此后 , 谢鹏多次向公司申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回到单位上班 , 但公司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只是让谢鹏在家完成工作任务后用网络传输的方式传给公司同事 。当年7月27日 , 公司支付3000元工资后 , 便了无音讯 。
维权
申请劳动仲裁提出双倍工资补偿申请
回到家里的谢鹏只在网络上寻找相关信息 。他发现 , 我国法律规定 , 艾滋检测遵循“自愿咨询检测”原则 , 公司入职体检不应包含艾滋检测 。
在律师的帮助下 , 谢鹏于2017年11月10日向内江市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
申请中 , 谢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去年4月7日至6月9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的其中一倍工资17646.1元 , 支付去年6月10日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支付的双倍工资暂计42000元 , 并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还是希望回到原来的岗位正常工作 。”谢鹏说 。
2017年11月27日 , 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庭 , 开庭审理这一劳动争议 , 并在12月6日作出裁决:用人单位由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 应支付谢鹏6月9日前的双倍工资;6月9日公司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与谢鹏解除了劳动关系 , 故不属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调解
签订劳动合同小伙重新回公司上班
“我不是公务员 , 但体检却以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了HIV抗体检测!并可能以此为由拒绝签约 , 我认为单位存在歧视艾滋病人的情况 。”不满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的谢鹏 , 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 要求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外 , 还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018年1月25日 , 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 后根据双方意愿决定调解结案 。
谢鹏的代理律师于全介绍 , 2018年春节过后 , 法院又联络原告方 , 了解原告的心态和意愿 。在原告方表达了调解意愿之后 , 法院将调解时间定为4月28日、“国际劳动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这次调解 , 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了劳动合同 。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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