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国是说法 | 拐卖儿童中的“养父母”该当何罪?

面对情感和法律的抉择,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或许是许多被拐儿童与亲生父母团圆后面临的一大纠结 。
近日,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和失散多年的儿子团圆,给这段长达14年的“寻子记”画上了句号 。而团圆之外,关于拐卖儿童事件中“养父母”的讨论仍在持续 。
一些网友表示,“养父母”将孩子健康抚养长大情理上应给予法律宽恕,以免伤了孩子的心;更多网友则呼吁要对其实施法律制裁,以避免更多“悲剧”的重演 。
在拐卖儿童事件中,法律究竟如何看待被拐儿童所谓的“养父母”问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近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人员采访时对此展开了法律分析 。
法律如何“定罪”?
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作出上述法律判定的过程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需要综合考量多方因素 。
常莎指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在1997年被写入《刑法》,当时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
但后来在2015年《刑法》修正时,该规定被进一步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常莎指出,此次修改,将原来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变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刑法此项修改加大了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是我国打拐反拐工作的里程碑,从源头让社会意识到该项行为的违法性 。”常莎说,“如果收养被拐卖妇女、儿童后,有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的,分别按照相应罪行进行处理,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处罚” 。
养子情感意志如何考量?
在孙海洋寻子事件中,若相关证据确实显示“养父母”参与了收买环节,他们或面临上述法律制裁 。但具体判罚轻重如何?实际执行情况也需结合法律和现实情况 。
常莎指出,根据目前媒体报道,孙海洋的儿子孙卓是在2007年左右被拐卖,根据2007年当时的《刑法》,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还未修改,仍适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规定 。
“如果孙卓‘养父母’符合上述情形的,或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不满足上述情形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养父母’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常莎说 。
但上述判罚还需结合现实的情况综合来看,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30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行为或者与其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但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
常莎分析指出,在孙海洋寻子事件中,其亲生儿子孙卓的态度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用于评估其“养父母”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最终给予合适的量刑,但并不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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