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利用|提升我国耕地系统碳增汇减排能力( 二 )


最后,加强耕地固碳减排制度创新与法制保障 。
碳税、补贴机制被学界广泛视为有效固碳减排调控措施 。有研究得出,政府对间接测量的碳排放或者对产品以及投入因素课税有助于耕地碳减排;针对每吨农业碳排放收取14美元的费用,可使美国2010年农业碳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7%,且对农产品供给与价格的影响程度均低于1% 。日本、韩国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了减排补贴政策,以减少农业碳排放 。
然而,不同于许多欧美国家的规模化农业,我国农业呈现较为明显的小农经济特征,农业资金长期缺乏,农户作为耕地利用的主体仅部分融入不完善的市场,并且农户利益追求的短期性与耕地碳排放的长期性存在矛盾,这些特征导致农业科技推广困难,也加大了耕地固碳减排政策实施所面临的挑战 。
笔者认为,提升耕地固碳减排能力应立足我国国情加强制度创新和法制保障,在《耕地保护法》的起草制定过程中重视耕地固碳优先地位,在顾及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碳汇定价和交易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对固碳增汇效果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制度与激励约束机制,并引导农户积极选择固碳减排策略 。
过去四十年,我国自然资源部门逐步构建起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资源评价与保护体系,取得了值得骄傲的成绩 。未来四十年,是我国大力发展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 。耕地种植业减排和土壤固碳增汇是一个重要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支撑作用,相关部门急需抓紧联合部署、稳步推进,在顾及耕地区域性差异的基础上,推动耕地固碳减排科技创新,加强耕地固碳减排的制度创新与法制保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而努力 。
【耕地利用|提升我国耕地系统碳增汇减排能力】(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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