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散装茶将有“身份证”


厦门散装茶将有“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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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散装茶将有“身份证”【厦门散装茶将有“身份证”】“茶中之王”、“贡品茶王” , 今后 , 这类包装在厦门市茶叶市场上将很难见到 。 厦门市茶叶协会昨日发布了 《关于规范我市茶叶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 (下简称 《意见》 ) 。 《意见》 从场地场所、从业人员、经营制度到茶叶质量、标签标识、经营设施都提出了相应要求 , 对从事茶叶批零销售的茶叶店、茶馆、茶座进行规范 , 《意见》 正式出台给“茶市”带来了许多新变化 。 “一货一牌、货牌对应”根据 《意见》 , 散装茶叶今后将有“身份证” , 一切与散装茶的“身份”相关的信息都将通过“散装食品标识牌”公布在消费者面前 。 以往市场上出售的散装茶叶 , 无论是大包装袋还是供顾客使用的分装小包装袋上 , 大多印制着精美的图案和品种介绍 , 但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等往往标识不清 , 极易导致个别商家掺杂作假或者短斤少两 , 茶叶质量不稳定 , 食品安全没保证 。 针对此情况 , 《意见》 要求散装茶叶应在盛放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 , 标识出茶叶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 这个规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 便于追根溯源 ,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 “贡品茶”或在厦门市退市“茶中之王”、“贡品茶王”等茶叶广告用语经常在茶店中看到 , 几乎成为一种商品范畴概念 , 脱离了本身的意义 , 几乎每个茶店经营者都能信手拿出几种“王”来 。 今后 , 要使用“茶王”做广告宣传可不容易了 。 《意见》 中规定 , 今后 , 在厦门市茶叶的外包装、标签及店堂广告中不得使用“王”、“贡品”等用语 , 同时 , 由民间机构自行评定的“茶王”等称谓和用语也将被喊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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