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牧羊犬AKC标准( 二 )


三、[体型]
雄性肩高约24~26英寸;雌性肩高约22~24英寸 。
雄性低于22.5英寸或高于27.5英寸属于失格;雌性低于20.5或高于25.5英寸属于失格 。
体长 , 从胸骨到臀部的距离 , 与肩高相等 。 雌性可能略长一些 。 骨量中等 , 与整体比例匀称 , 整体非常协调 , 身躯既不瘦长或细长腿 , 也不笨重 。 比利时牧羊犬站立时应该呈正方形比例 , 即从侧面观察 , 背线、前肢、后肢形成一个正方形 。
四、[头部]
轮廓简洁、结实、整体尺寸与身躯的比例匀称 。
表情:显示出机警、关注、随时准备行动 。 眼神表现出聪明和疑问 。 眼睛:褐色 , 深褐色更好 。 中等大小 , 略呈杏仁状 , 不突出 。 耳朵:形状为三角形 , 牢固的竖立着 , 与头部比例恰当 。 耳朵外侧角不能低于眼睛中心线 。 耳朵象猎犬那样耷拉着属于失格 。
脑袋:头顶略平坦 , 不圆拱 , 宽度与长度大致相等 , 宽度不能大于长度 。 止部适中 。 口吻:略微有点尖 , 不能象被截断的样子 , 长度大致与脑袋相等 。 轮廓与脑袋的轮廓平行 。 颚部结实而有力 。 鼻镜:黑色 , 无污迹或褪色 。 嘴唇紧 , 黑色 , 从外部看不到粉红色 。
牙齿:牙齿为完整、有力的白牙齿 , 均匀分布 , 剪状咬和或钳状咬和 。 不能出现上颚突出式咬和或下颚突出式咬和 。
五、[颈部、背线、身躯]
颈部:圆拱且向外伸展 , 从与身躯结合处向上逐渐变细 , 肌肉发达 , 皮肤紧绷 。 背线:马肩隆略高 , 背部从马肩隆到臀部保持水平、直、稳固 。 胸部:不宽 , 但相当深 , 深度达到肘部 。 下腹线-从胸部最深处到腹部为平顺优美的曲线 。 腹部:适度发达 , 既不过分上提 , 也没有大肚子 。 腰部 , 从上方观察 , 显得短、宽而结实 , 平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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