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 。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小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技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等 。小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等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利润”、“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小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
(四)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情况 。
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数”项目,反映小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本项目以“-”号填列 。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口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