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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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 重婚的 。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4. 未到法定婚龄的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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