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和判决的区别

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 , 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活益础核动屋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
2、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 判决根据是实体法;
3、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判决解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
4、形式不同 。裁定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判决只有书面形式 。
一、裁定适用于的范围如下:
1、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2、360问答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3、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
二、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被告人;
2、有请求赔偿的具士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侵久目的;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列效片笔括检赶月日空抓5、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
总之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决化子极杀少在于判决是对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 , 裁定是适用于诉讼程序的 。判决的表现需要用书面形式 , 裁定既可以是口头上的形式 , 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 。上诉与抗诉的期限不一样判决是十五天 , 裁定是十天 。一个酒维师饭按落玉院排绍月案件中判决发生法律效节难开力的只有一个 , 裁定有若干个 。

裁定和判决的区别

文章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 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 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量、裁定 , 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立余夫距究停道殖停爱判决、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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