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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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 , 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 , 在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 其中包括应该有50人以下的股东;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 。股东没有出资 , 公司就不可能设立 。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 , 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 , 经全体出资者同意 ,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有明确的住所、名称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 其中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 ,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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