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蕾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 二 )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 。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
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报道,将报道交到校报道组或广播站 。
2、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
3、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
4、社员管理 。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
5、稿件收发 。
6、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
7、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
第十一条 编辑部
(一)编辑部干部一名,和社长一起审稿 。编辑委员若干名 。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
(二)编辑部职责
每月编辑《春蕾》社报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 。
第十二条 宣传部(秘书长)
(一)宣传部设干部一名 。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
(二)宣传部职责
1、不定期地通过校内广播站进行校内宣传 。
2、组织编辑部更换文学社的橱窗宣传内容 。
3、和计算机老师取得联系,将文学社相关资料上网 。


【“春蕾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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