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失物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遗失物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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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失物的条件是: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2)占有丧失非出于占有人自身意思 , 占有人如果故意放弃占有 , 则为所有权的抛弃行为 , 将作无主物处理 。占有辅助人或直接占有人未经主人同意 , 私自抛弃动产 , 应认定为非出己意丧失占有 , 仍构成遗失物;
(3)须现无人占有 , 如果物品已由他人占有 , 则不能构成遗失物 , 如盗窃物品不能构成遗失物;
(4)丢失的须为动产且非无主 。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 , 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 , 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关于遗失物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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