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
登记程序如下: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
二、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审查: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 。
【法律依据】
根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推荐阅读
- 合伙做生意用写合同吗?
-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吗?
-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呢
- 在劳动合同里有加班吗?
- 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是什么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是什么意思
- 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流程是怎么样的
-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是哪些
- 二手房交易黑白合同有什么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