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黥刑是什么意思 古代的黥刑是怎样一种刑罚(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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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墨刑究竟要在脸上刻几个字呢?
每个朝代有每个朝代的规矩,如果,像北宋时期的“批量刺配”,多半是在犯人的脸上刻一两个醒目的大字 。
但是,放到一些特殊的朝代,刺字的数量就不一定了 。我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在犯人脸上刺下犯罪日期、犯罪内容、发配地点、徒刑年限等信息 。
被刺一脸字的犯人,就像加盖了肉戳的畜生一样,毫无尊严可言,为何?试想这么多的信息,就算是用蝇头小楷,写个大概也得盖住半张脸 。最惨的,要数那些被刺配到回疆、蒙古的罪犯 。
少数民族多半看不懂汉文,所以在刺字时还得考虑刺上蒙汉、回汉双语,估计刺下来罪犯的一张脸都不剩一块好皮了 。
或许是觉得刺脸这种刑罚有点不人道,所以,元、明两个朝代改刺脸为刺身 。拿《元典章》为例,初犯一般会刺字于左臂,二犯刺右臂,三犯刺脖子 。
看起来,元朝统治者似乎比较人性化,实则不然 。要知道,这些刑罚只是针对南人或汉人的,蒙古人根本不会受到约束 。

古时候黥刑是什么意思 古代的黥刑是怎样一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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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做到了公平对待且不失人性化的,还要数明朝 。根据《大明律》的记载,只有犯罪金额达到一定数目的盗贼会受到刺字之刑,且刺字的位置仅限于手臂 。
为了让犯人出狱后还有再就业的机会,明朝狱卒会遵守“上不过肘、下不过腕”的规定,只要出狱后好好做人好好做事,又是一个合法公民 。
到了清代,黥刑主要施用于奴婢逃跑,而且,常和鞭刑并用,称为鞭刺 。顺治十一年,朝廷议准,对于逃亡的奴婢凡是七十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者要免于鞭刺 。
顺治十三年又规定,犯盗窃罪者也要刺字 。康熙四年规定,对逃亡的奴婢的刺字不再刺在面部,和盗窃罪一样都刺小臂 。
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墨刑才被彻底废除,可以说,这种刑罚前后沿用时间竟长达数千年 。
参考资料:
【《周礼·司刑》、《汉书·刑法志》、《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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