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职员在孕期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女性职员在孕期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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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员在孕期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在职场生涯中 , 女性职员最担心的就是因为生育而失去工作 ,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 ,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害怕女性职员在合同期内生育而增加企业成本 , 便在劳动合同或内部的规章制度中提出不合理的规定 , 要求女性职员不得在合同期内怀孕、生育 , 或者在本企业工作多年后才能申请生育 。

实际上 , 对于女性职员孕期的劳动保护问题 , 我国法律有专门的规定 , 不论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 , 女性职员在怀孕期间都应享受特殊的劳动保护 , 主要包括孕期的保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检查费用的负担、孕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等 , 这些都是女性职员在孕期应当享受到的待遇 , 具体如下
1 。
孕期的保健
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 企业应该让怀孕的女性职员做好产前的
保健工作 。女性职员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 企业应该按出勤对待 , 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另外 , 如果女性职员是生产第一线的 , 企业应当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 给女性职员足够多的时间进行产前检查 。

2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 女性职员在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
1作业场所空气中含有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
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中含有的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 比如 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 , 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须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 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

3 。孕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徇私舞弊 , 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 或者怀孕的女性职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企业的录用要求 ,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与女性职工的劳动合同 。除了这些以外 , 企业不能以怀孕为由 , 单方面解除与女性职工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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