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包材制造、灌装成品、对外销售形成链条,上海松江检察机关查处一起制售假冒茅台酒案——“装配零件式”制假,姐弟分销售假( 二 )


假包材“制”与“售”有分工
在陈某洁的制假窝点里,除了酒瓶和酒水以外,其他的包装材料基本都来自于一个叫“老林”的浙江卖家。“老林”本名林某顺,系假茅台包材的中间商,与陈某洁等人同一天落网。10月8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注意到他曾有制假前科劣迹。
经查,林某顺在浙江温州收集包括外壳包材、防伪芯片、胶帽套等各类所需成品,进而加价转卖牟取不法利益。2021年3月至4月,林某顺将非法制造带有茅台品牌字样的包材销售给陈某洁。
随着调查深入,检察官发现,提供假品牌包材的“老林”并非该制假链条的最末端,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印制假冒包材的上家——林某亨。
2020年下半年,有着印刷经验的林某亨开始从事假冒茅台酒包材生意,组建了一个有15人左右规模的制假窝点,其中陈某泽、马某飞、叶某鹿为长期工领取固定报酬,此三人各有分工,陈某泽主要负责配送货物和收取货款,马某飞和叶某鹿均有印刷工作经验,负责机器维护和包材印制。
11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诉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另有人与本案被告人联系甚密,有售假的重大嫌疑,于是要求公安机关追捕该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到案。
由于这条假冒茅台制售链条环节众多,涉案人员分散各地,买卖交易大多在线上以昵称进行,给办案带来了一定难度。办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快递凭证,严格审查案件事实,以牢固的证据还原案件真相,确保案件质量。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洁、陈某宇、陈某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制造的假冒茅台酒上使用与茅台酒品牌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以营利为目的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合计168万余元,其中陈某宇参与的犯罪金额为9万余元,陈某艳参与的犯罪金额为12万余元,三人行为均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犯罪嫌疑人张某珠、张某文、张某杰先后从陈某洁处购买假冒茅台酒后用于销售,三人各自经营,销售金额分别为77万余元、41万余元、19万余元,三人行为均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犯罪嫌疑人林某亨招募陈某泽、马某飞、叶某鹿等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制造假冒茅台酒包材,查实金额23万余元,查获冒牌包材成品11.5万余件,林某亨等4名犯罪嫌疑人行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林某顺从林某亨等人处进货,再将假冒茅台品牌包材加价转卖陈某洁等人,销售金额7万余元,其行为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0月27日,松江区检察院对上述人员提起公诉。(顾承骁)
【 检察机关|包材制造、灌装成品、对外销售形成链条,上海松江检察机关查处一起制售假冒茅台酒案——“装配零件式”制假,姐弟分销售假】来源:检察日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