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机构不应只是“赚钱部门”

■采访人员 秦志伟
近日,科技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有20所高校入选试点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各试点高校应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为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支撑保障 。
“任重道远 。”《通知》发布后,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池长昀这样向《中国科学报》表示 。
科技成果转化本身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而抓住“牛鼻子”才有可能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受访专家认为,如果落实不了经费问题,机构能力建设、队伍建设、专利申请前评估等都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 。
循序渐进靠近专业化
试点高校建设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并非空穴来风 。去年,科技部和教育部就曾联合印发文件,提出要进一步推进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处处长沈文京透露,两部委那时已准备遴选约20家高校开展试点,希望通过试点为全国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奠定基础,同时探索新机制 。
据沈文京介绍,遴选范围是科技部和教育部曾认定的高校,并从中选择一批能力强、水平高、组织机制比较健全,同时已经有过相对成功案例的高校,推动其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
据了解,从2008年起,科技部开始组织认定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目前已公布六批共455家,其中依托高校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共有134家 。从2019年开始,教育部开始组织认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目前已公布两批共71家 。从今年开始,科技部和教育部又联合组织认定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
“这并不矛盾,也不存在重复建设,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长期在一线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家邱凡(化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 。
邱凡将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分别看成是高校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1.0版本和2.0版本,“现在是3.0版本” 。在他看来,国家对首批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高校要求更严格,不仅要求其有人、财、物和政策上的支撑保障,还要求试点高校要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各环节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技术转移机构各方的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全程介入科研团队研发活动、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等 。
【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机构不应只是“赚钱部门”】在20所高校入选试点名单中,北京、江苏、上海各有4所高校,广东和四川各有2所,湖北、陕西、山东、浙江各有1所高校 。除了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外,其余入选的高校均位于首都和东部沿海地带 。
邱凡也发现,入选高校中,有5家为原“211工程”高校、15家为原“985工程”高校 。这些高校无一缺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也悉数入选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名单 。“它们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了不少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相关经验做法时常见于报端 。”
“机构建设要砸钱”
邱凡告诉《中国科学报》,这些年,我国高校加强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但更多仅停留在口头、文件上,“真正落到实处的并不多” 。
“大学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是要砸钱的 。”池长昀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如专业化队伍建设、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专利布局与技术营销都需要经费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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